其实”金庸“也好,”足协“也好,具体的个案无足轻重,我觉得重要的是,管理员们应该对“能否攻击公众人物”做一个明确交待。
不少论坛对人身攻击的标准是,公众人物可以随意攻击,但不能攻击论坛网友,就象千鸟所说的一样。
也有的论坛规定公众人物不可随意攻击,就像我引用的关于“足协”一案中那几位的回复一样。
两者都有道理,选用哪个都行,但关键是得有一个明确的说法。
所以我希望能够通过这个案例,达到完善规章制度的目的,管理员能不能明确规定一下,公众人物到底可不可以攻击。可以,或者不可以,或者各版自己订,都可以。这样才有规则可依,大家也可以在规则范围内做评论写帖子。